花蓮縣107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一、花蓮縣107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08年3月1日起至同年4月15日止受理申請。
二、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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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要點.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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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海萍
發布時間:2019-02-12 14:19:43
下架日期: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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