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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115學年度高級中學校長遴選須知等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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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苗栗縣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條規定辦理。
二、115學年度本縣出缺學校為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苗栗縣立大同高級中學等2校。
三、報名資格:參與遴選者,應符合103年1月22日修正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本次遴選開放各縣市具有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任用資格者參加。
四、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通訊報名: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達(郵戳為憑)。
(二)親自或委託報名:至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上班時間內)收件。
(三)送達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並請註明「參加苗栗縣立OO高級中學校長遴選」。
(四)逾時不予受理;如有疑義,請電洽037-559679陳先生。
檔案清單 1校長遴選作業日程表.pdf
3申請書附件.odt
2校長遴選申請書.odt
1苗栗縣115學年度高級中學校長遴選須知.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陳先生
發布時間:2026-03-27 12:26:50
下架日期: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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