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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年度苗栗縣政府辦理 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課程講師)培訓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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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及「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16日下午5時止。
三、有關培訓對象與資格,預計錄取50名,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一) 由本縣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推薦之現任課程講師,且未取得教育部或各區樂齡學習輔導團之樂齡教育專業人員訓練者為優先。(每中心推薦講師以2人為原則)
(二) 其他終身學習或高齡相關機構教學之講師、各級學校現職教職員、已(屆)退休之公教人員,並具有樂齡學習核心課程之領域專業者。(如具有藥師、營養師、路老師、性別平等、運動教練等專業證照或證書)
(三) 其餘依報名表佐證資料(含授課經歷、專業證照、高齡相關訓練課程等證明)作為遴選參考。
四、培訓課程內容:本培訓包含「基礎課程」及「講師初階課程」二類,參訓學員須全程參與,且須於課程結束後繳交課程規劃表、教學心得及自我評估表等評核資料,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五、報名
(一)本次培訓須同步完成紙本及電子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說明如下:
1、紙本報名:填寫報名表(附件1)連同相關佐證資料及同意書(附件2),紙本資料正本於即日起至115年3月16日(星期一)寄送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註明教育處詹雨涵輔導員收。
2、電子檔報名:前述報名表之電子檔案名稱請命名「115年苗栗縣樂齡講師培訓報名表─姓名」,並於即日起至115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將電子檔案寄至電子信箱:a780906@ems.miaoli.gov.tw,務必致電確認是否送件完成,電話037-559689,承辦人詹小姐。
3、參與培訓之相關補充資料(相關專業證照及證書、授課或經歷、接受高齡相關訓練課程),缺任一資料經本府通知補件且未於期限補件者,視同自願放棄。
(二)錄取名單將於115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告:
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https://www.mlc.edu.tw/System/main/Home/Index.php)最新消息。
六、詳細資訊請參閱「115年度苗栗縣政府辦理 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課程講師)培訓實施計」。
檔案清單 115年度苗栗縣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實施計畫(部審).odt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詹老師
發布時間:2026-02-11 14:12:33
下架日期: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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