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甄選約用人員--專任輔導員2名
一、依據:
(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4年11月28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142106400號函辦理。
(二)苗栗縣政府教育處「115 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工作計畫書。
二、錄取名額與聘期:
(一)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
(二)聘期:定期契約。
三、報名資格條件: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二)具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
(三)符合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教育學、社會(含社工、社福)學、心理學、諮商輔導、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四)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具備考選部公告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四、公告方式:
(一)苗栗縣政府徵才公告(https://www.miaoli.gov.tw/cht/recruited.php)。
(二)苗栗縣教育入口網 (http://www.mlc.edu.tw)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網站下載列印(請使用A4紙張列印。)
六、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即日起~115年2月26(四)中午12時。(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地點:苗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教育處特教科(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七、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甄選報名表1份(應貼相片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及具結書1份。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
(二)1.文件請依序裝訂成冊(A4格式),送至教育處特教科王課督。聯絡電話:(037)559701。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約用人員(專任輔導員)職缺」
八、甄選方式、榜示日期及方式:
(一) 資料審查學經歷,佔30%。
(二) 面試:佔70%
1.日期:115年3月11日(三)上午9時00分。
2.地點:苗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教育處處長會議室。
(三)榜示日期及方式:115年3月31日(二)之前,公告於教育處網站。
九、相關待遇福利及工作內容:
(一) 待遇福利
1.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5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需求書附表5經費編列說明人事費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契約訂定。
2.具上開參、一學士學位之資格者:以相當六等三階312薪點46,176元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376薪點55,648元為限。具碩士學位之專任輔導員:以相當六等四階328薪點48,544元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392薪點58,016元為限。
3.具上開參、二三四五之資格者,每月薪資編列280薪點41,440元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344薪點50,912元為限。
4.勞保(含就業保險、職災)、健保和勞退金,依規定提撥編列。
5.專任輔導員12月1日仍在職者,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率編列年終獎金。年終獎金1年以1.5個月為限。
6.專任輔導員任職本計畫累計滿一年,且經績效評核得晉級者,已屆滿一年之次月起晉級支薪。
(二) 工作內容:辦理「115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輔導工作及相關事宜。
(三) 工作地點: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十、備註:
(一)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苗栗縣教育處特殊教育科王課督,電話:559701
(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4年11月28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142106400號函辦理。
(二)苗栗縣政府教育處「115 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工作計畫書。
二、錄取名額與聘期:
(一)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
(二)聘期:定期契約。
三、報名資格條件: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二)具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
(三)符合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教育學、社會(含社工、社福)學、心理學、諮商輔導、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四)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具備考選部公告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四、公告方式:
(一)苗栗縣政府徵才公告(https://www.miaoli.gov.tw/cht/recruited.php)。
(二)苗栗縣教育入口網 (http://www.mlc.edu.tw)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網站下載列印(請使用A4紙張列印。)
六、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即日起~115年2月26(四)中午12時。(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地點:苗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教育處特教科(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七、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甄選報名表1份(應貼相片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及具結書1份。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
(二)1.文件請依序裝訂成冊(A4格式),送至教育處特教科王課督。聯絡電話:(037)559701。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約用人員(專任輔導員)職缺」
八、甄選方式、榜示日期及方式:
(一) 資料審查學經歷,佔30%。
(二) 面試:佔70%
1.日期:115年3月11日(三)上午9時00分。
2.地點:苗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教育處處長會議室。
(三)榜示日期及方式:115年3月31日(二)之前,公告於教育處網站。
九、相關待遇福利及工作內容:
(一) 待遇福利
1.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5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需求書附表5經費編列說明人事費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契約訂定。
2.具上開參、一學士學位之資格者:以相當六等三階312薪點46,176元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376薪點55,648元為限。具碩士學位之專任輔導員:以相當六等四階328薪點48,544元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392薪點58,016元為限。
3.具上開參、二三四五之資格者,每月薪資編列280薪點41,440元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344薪點50,912元為限。
4.勞保(含就業保險、職災)、健保和勞退金,依規定提撥編列。
5.專任輔導員12月1日仍在職者,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率編列年終獎金。年終獎金1年以1.5個月為限。
6.專任輔導員任職本計畫累計滿一年,且經績效評核得晉級者,已屆滿一年之次月起晉級支薪。
(二) 工作內容:辦理「115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輔導工作及相關事宜。
(三) 工作地點: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十、備註:
(一)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苗栗縣教育處特殊教育科王課督,電話:559701
| 檔案清單 |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青探號輔導員甄選簡章、報名表及具結書-115年.odt |
|---|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王課督
發布時間:2026-01-16 13:35:55
下架日期:2026-01-29
發布時間:2026-01-16 13:35:55
下架日期:2026-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