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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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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6日臺教社(二)字第1152400017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修正實施計畫及修訂對照表各1份,同步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或法規政策/計畫。
檔案清單 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修正對照表.pdf
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詹老師
發布時間:2026-01-13 10:14:05
下架日期: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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