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立泰安國民中小學國中部11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理化科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教師法、教師法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施行細則、師資培育法暨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聘辦法 苗栗縣政府 114 年 06 月 16 日府教務字第1140128055 號函。
二、缺額性質國中部代理教師,任教科別理化科,正取錄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缺額性質國中部代理教師,任教科別理化科,正取錄取1名,備取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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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自然教師甄選簡章.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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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泰安國中小(國中) 黃楚涵
發布時間:2025-06-30 15:35:15
下架日期: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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