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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成功大學辦理「113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資訊。

一、依據國立成功大學113年5月22日成大教字第1130201198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具有成大全民台語認證或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三)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台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為現職之本土語文(台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老師。
三、本案相關資料詳如附件。
檔案清單 國立成功大學函.pdf
附件:招生簡章.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羅課督
發布時間:2024-05-27 17:24:10
下架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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