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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第64屆科展展示板收件及評審注意事項

一、本府113年1月5日府教務字第1130004852號函諒達。
二、展示板送件:113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3時(送至頭份國小活動中心)。展示板應依照全國科學展覽會規格製作(不符規格者不予收件),作品說明板為「ㄇ」型,規格為左右兩側各寬65公分,高120公分;中間寬75公分,高120公分;中間上方作品標題板寬75公分,高20公分。)
三、評審相關注意事項
(一) 評審日期:1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二) 評審地點:頭份國小活動中心
(三) 參賽隊伍人數:國中組至多3人,國小組至多6人,指導教師不得超過2人。
(四) 當日請穿便服(所著衣物避免出現學校名稱、姓名),以免引起評審公正性疑慮)。
(五) 進入會場比賽中,請將手機、相機等電子通訊器材關機。
(六) 請自備環保杯,校內僅提供飲水機供水。
(七) 當日評審前活動中心開放參賽選手、指導老師進場布置與練習。上午8時50分後清場(指導老師離開會場),上午9時後開始評審作業。
(八) 如需用電(筆電除外-自行充電),請於113年4月16日前告知主辦單位確認。
(九) 停車:請從頭份國小中正路正門進入,依交通指揮人員指示依序停放車輛。
四、評審結果:當日(4月17日)下午於教育處及報名網站公告。
五、開放參觀日4月18日- 4月22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開放本縣學校團體,開放個人及一般民眾參觀。(參觀請由中正路正門入校至活動中心)】
六、作品領回:4月24日(三)上午11時至下午3時頭份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七、頒獎典禮:4月24日(三)上午9時頭份國民小學活動中心。
八、其他競賽規定:依苗栗縣第64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實施計畫及中華民國第64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
九、本案承辦人:頭份國小教務處劉O豪037-663020轉101。
十、公差假:本屆科展賽事之作品送件、評審日、作品領回、頒獎說明會等,請各校給予相關人員公差假辦理。
十一、進入活動中心時,若有呼吸道症狀請全程配戴口罩,謝謝配合。
檔案清單 展示板收件及評審注意事項.pdf
本府113年1月5日府教務字第1130004852號函.pdf
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洪先生
發布時間:2024-04-10 12:39:03
下架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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