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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條文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6日臺教文(六)字第1132501109D號函辦理。
二、旨揭條文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32501109A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附件來文、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
檔案清單 修正條文.odt
來文.PDF
發布令.pdf
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郭課督
發布時間:2024-03-08 11:30:26
下架日期: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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