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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單親培力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1501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三、相關資訊可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
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s://www.iwomenweb.org.tw/)下載。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徐小姐
發布時間:2023-02-15 10:11:33
下架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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