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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輔導人員督導遴選簡章及申請表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4條。
二、錄取名額與聘期:
(一)錄取名額:心理師督導及社工師督導各1名。
(二)聘期:當年度,如表現優良得續聘1年。
三、報名資格條件:
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現任專業輔導人員,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二年以上。
(二)具有學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四年以上。
四、公告方式:苗栗縣教育入口網 (http://www.mlc.edu.tw)
五、簡章、報名表、待遇福利及工作內容,請詳如附件。
六、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請於111年4月12日(星期二)前送交或郵寄予承辦人,郵寄地址:「36001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鄧竹景課督收」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資格不符。
(二)地點:苗栗縣政府5樓教育處特教科(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檔案清單 督導遴選申請表-苗栗縣.odt
簡章.odt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鄧小姐
發布時間:2022-04-06 09:23:56
下架日期: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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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