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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家長宣導核心講師培訓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03010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
檔案清單 111.1.14-附件1.pdf
111.1.14-附件2.odt
111.1.14-來文.pdf
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陳小姐
發布時間:2022-02-10 15:59:37
下架日期: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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