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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關本府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藝起來苗北」藝術體驗教育計畫乙案已額滿,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111年1月17日府教社字第1110011937號函辦理。
二、活動場次媒合成功名單(如附件一)如下:
(一)1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三灣國中、通霄國小、永貞國小、成功國小。
(二)111年4月29日(星期五):西湖國中、南湖國中、大埔國小、僑成國小。
(三)111年5月6日(星期五):蕉埔國小、圳頭國小、獅潭國中、文苑國小。
(四)111年5月13日(星期五):通霄國中、啟新國中、南埔國小、啟明國小、五福國小、清安國小。
(五)111年5月20日(星期五):華興國小、卓蘭國小、景山國小、東河國小。
三、本案補助項目為交通費(車資)及保險費,12班以上學校至多補助2輛遊覽車;12班以下補助1輛遊覽車。請貴校於111年2月18日(五)前檢送活動計畫書(含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二),紙本逕送本府教育處社教科涂裕彩課督,電子檔另寄至hzc3923@yahoo.com.tw。
檔案清單 附件一苗栗縣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苗北小劇場 × 藝起來苗北」藝術體驗教育計畫媒合成功總表.pdf
附件二藝起來苗北藝術體驗教育計畫書.docx.odt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涂裕彩
發布時間:2022-01-26 10:16:18
下架日期: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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