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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政府有關申請縣外介聘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注意事項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4月6日府教學字第1100346994號函辦理。
二、有關介聘至該縣新埔國中之注意事項 ,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
三、檢附該縣來函一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00406新竹縣政府.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盈孜
發布時間:2021-04-12 09:11:06
下架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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