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 第二條、第四條修正條文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4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07080B號令及體育署110年3月4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07080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盧淑姿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855)。
檔案清單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董事長與董事及監事遴聘辦法.pdf
教育部-令.pdf
修正條文第2條及第4條.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潘建達
發布時間:2021-03-12 11:54:38
下架日期:2021-03-22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