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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台南市政府110年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1.依據台南市政府110年2月23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00256269號函辦理。
2.旨揭助學金申請期間自110年3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檢附申請辦法暨公文表件供參。
檔案清單 來文.pdf
實施辦法.pdf
彙整表.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張文禓
發布時間:2021-02-24 15:18:04
下架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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