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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9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縣內初審通過學校計畫書修正配合辦理事項

一、109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縣內初審會議業於3/3(二)於縣圖4樓講演中心辦理完竣,修正計畫及經費概算表請於3/10(二)下午3:00前免備文逕送縣立圖書館2樓圖資科。
二、初審通過學校詳如附件。
三、請初審通過學校依以下注意事項配合修正計畫後送件:
(一) 經費算概算表:
1.授課鐘點核實編列,參照本府109年1月31日府教圖資字第1090012695號函轉知教育部109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56497號函所附109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提案計畫及經費編列原則(如附件)辦理。
2.概算表內編列講師鐘點費者,請附課程表,內含課程主題、日期時間及講師姓名及學經歷等(可暫訂),每節課請以50分鐘編列。
3.對象請分為教師或全校師生及學生三類之講座
(1)聘請專家學者為講師,一節50分鐘2,000元。(請附學經歷資料)
(2)聘請外縣市學校人員為講師,一節50分鐘1,500元。
(3)聘請本縣學校(含縣府轄屬)人員為講師,一節50分鐘1,000元(現職他校校長得支1500元)。
(4)內聘校內學校人員為講師,一節50分鐘1,000元。
(5)聘請退休校長若屬下列「專家學者」身分者,則得以2,000元支應。
4.前指「專家學者」指教授或曾出版3本以上著作或每年含跨縣市講座10場(次)以上,其他請列舉,方可編列每節2,000元。
5.對象為學生之課程
(1)國中課內時間一節45分鐘360元。
(2)國小課內時間一節40分鐘320元。
(3)課後時間一節400元。
6.代課鐘點費全學年編列400-420節(以每學期至多21週計算,每週減課10節核實支用,至少編列400節。國小代課鐘點費單價320元、國中代課鐘點費360元。
7.教材費-辦理閱讀活動或課程所需教材得以編列,請說明名稱及用途。
8.資料蒐集費-本案凡辦理計畫所須購置或影印必需之參考圖書資料或資料檢索等得編列資料蒐集費(請勿編列報紙),惟須符合下述三項編列條件:1.圖書之購置以具有專門性且與本案計畫執行直接有關者為限。2.擬購圖書應詳列其名稱、數量、單價及總價(請勿以1式或1批編列)。3.檢附廠商發票核實報支。此部分須請貴校主計單位先行審核編列之妥適性之後,再行編列。4.資料蒐集費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為原則。
9.代課教師勞健保費之月份統一為10個月。
10.講師膳費須視研習時間是否跨中午或晚餐方可編列之。
11.印刷費及教材費等經費請勿以1式或1批編列,須加以單位、數量、單價及說明用途等。
12.經費表總額後,請加註「以上經費除人事費外請准予流用」字樣。
(二)計畫撰寫格式標號依序為一、(一)、1、(1)……,計畫撰寫內容著重預定辦理閱讀活動、計畫內容及凸顯學校推動閱讀教育績優事蹟,需編列頁碼,總頁數20頁(含經費概算表)。
(三)請務必使用109學年度計畫表格撰寫,勿用舊年度表格送件(表格內容不同)及請依所附表格內容填寫,不得自行修改。
(四)閱讀相關課程架構請參考台師大最新編製的「圖書資訊利用教育教學綱要(國中、國小)」網址如下;https://sites.google.com/site/tlresource99/home/home-tu-shu-tz-shiun-li-yong-jiao-yu-jiao-shiue-gang-yau
四、其他注意事項請各校依照委員建議修改(含會議中所發委員書面審查意見及現場之建議),修正計畫及經費概算表各1式2份(需核章完成),彩色雙面列印,左側邊裝釘二針,3/10(二)下午3:00前免備文逕送縣立圖書館2樓圖資科陳玉玫課督,電子檔(含Word檔和核章掃瞄PDF檔各1)寄送信箱chen535799@gmail.com,以利彙整函報國教署審查爭取補助。
五、本案聯絡人:圖資科陳玉玫課督559243。
檔案清單 109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初審入選名單.pdf
109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經費編列原則.pdf
發布人:圖書資訊科 陳玉玫
發布時間:2020-03-04 15:34:21
下架日期: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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