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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9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

一、109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自109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9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前受理申請。
二、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
檔案清單 109-2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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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海萍
發布時間:2020-02-06 13:34:47
下架日期: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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