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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甄選約用人員--專任輔導員2名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7年12月22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072130590號函辦理。
二、錄取名額與聘期:
(一)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
(二)聘期:定期契約。
三、報名資格條件: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二)具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或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
(三)符合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教育學、社會(含社工、社福)學、心理學、諮商輔導、勞工關係、人力資源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四)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院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具備考選部公告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四、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網站下載列印(請使用A4紙張列印。)
五、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108年7月24日(三)上午8時~108年7月25(四)下午4時。(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地點:苗栗縣政府5樓教育處特教科(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七、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甄選報名表1份(應貼相片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及具結書1份。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
(二)1.文件請依序裝訂成冊(A4格式),送至教育處特教科鄧竹景課督。聯絡電話:(037)559701。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約用人員(專任輔導員)職缺」
八、甄選方式、榜示日期及方式:
(一) 資料審查學經歷,佔30%。
(二) 面試:佔70%
1.日期:108年7月29日(一)上午10時00分。
2.地點:苗栗縣政府5樓教育處處長會議室。
(三) 榜示日期及方式:108年7月30日(二)下午2時00分公告於教育處網站。
九、相關待遇福利及工作內容:
(一) 待遇福利
1.依前述報名資格(一)錄取者,具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學位之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六等三階支薪基準起用之;具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學位以上之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六等四階支薪基準起用之(起薪六等三階312薪點或六等四階328薪點)。
2.依前述報名資格(二)(三)(四)之資格者錄取者,具學士學位者,每月薪資32,240元;碩士學位以上者,每月薪資36,880元。
3.勞保(含就業保險、職災)、健保和勞退金,依規定提撥編列。
4.年終獎金1.5個月,若12月1日仍在職者,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例編列年終獎金。
(二) 工作內容:辦理「108年未就學未就業青少年關懷扶助計畫」輔導工作及相關事宜。
(三) 工作地點: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十一、備註:
(一)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苗栗縣教育處特殊教育科鄧竹景課督,電話:559701
檔案清單 03具結書.docx
02報名表.docx
05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約用人員(專任輔導員)甄選10807.doc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鄧竹景
發布時間:2019-07-19 17:55:56
下架日期: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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