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苗栗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

返回上一頁
複製連結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分享至LINE twitter icon分享至X平台
修正「苗栗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一條、第二條業經本府114年7月28日府行法字第1140162046號令訂定發布施行。
檔案清單: 苗栗縣政府發布令.pdf
分類:教育法規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呂老師
發布時間:2025-07-30 15:52:20




回頂端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