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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苗栗縣偏遠地區專業輔導人員第1次甄選簡章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二、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十四款之情事者。
 (二)應徵資格: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者。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9年5月20日(星期三)止。
四、報名地點: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1121號(巨蛋南門))。
五、報名方式:請備妥報名應繳文件後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苗栗縣偏遠地區專業輔導人員(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並於期限內採親送、委託報名或郵寄方式逕送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逾時恕不受理。若採郵寄方式者請務必確認於截止日期前送達(以郵戳為憑)。
六、報名應繳文件:下列文件請以A4規格依序裝訂成冊,並加封面、左側裝訂、平裝,1式3份,如未備妥文件則不符合報名資格,報名者不得有異議。
 (一)報考社會工作師應備文件:
  1.報名表。(如附件,請詳填報名表各欄,並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之兩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證件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正本)
  4.本國社會工作師專業證書(影本)
  5.書面資料(請自行設計):
   (1)自傳
   (2)修習課程時數(或相關訓練)證明(無則免)
   (3)推行兒童、青少年團體活動計畫書(請自行於中輟、校園霸凌、校園性別議題中擇一項撰寫計畫書)
   (4)經歷(含專職工作證明文件,無則免)
 (二)報考諮商/臨床心理師應備文件:
  1.報名表。(如附件,請詳填報名表各欄,並黏貼最近三個月內之兩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證件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正本)
  4.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專業證書(影本)
  5.書面資料(請自行設計):
   (1)自傳
   (2)修習課程時數(或相關訓練)證明(無則免)
   (3)經歷(含專職工作證明文件,無則免)
※影本文件請務必加註「與正本相處」後簽名或蓋私章。
※應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證書正本供查驗。
七、考試日期:
 (一)109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前報到。
 (二)考試時段於考試日期前1天由主考單位個別通知應考者確切應考時段,並公告於「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入口網」,請應考者依排定時段考試,若當場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補考。
八、考試地點:苗栗縣苗栗市福星國民小學。
九、錄取名額:
 (一)約聘社會工作師一名(駐校服務單位於大湖鄉大湖國民中學)及約聘(臨床/諮商)心理師一名(駐校服務單位於通霄鎮烏眉國民中學),備取各一名。
 (二)原始成績總分平均低於70分者,不予錄取。
 (三)備取名額由評審委員擇優決定,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列冊候用,得於專業輔導人員出缺時通知備取,及經錄用人員如於中途離職,其所遺職缺由本次甄選備取人員遞補;並自錄取人員名單公告後至109年12月31日有效。
十、服務內容:其服務與人力支援,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三條、第十條之規定,並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調派。
十一、聯絡人: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行政助理蔣宜娗小姐,電話:037-350067#12。
十二、報考詳細資訊於簡章中說明,請下載附件。
檔案清單 109年度苗栗縣偏遠地區專業輔導人員第1次簡章.pdf
109專輔人員甄選報名表(第一次).odt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蔣宜娗
發布時間:2020-05-15 10:01:01
下架日期: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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