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核配之快篩試劑,是提供給校園確診個案的相關接觸者使用,且為管制物資,後續由相關單位稽查領用情形。
二、領取方式
1. 領取對象
▪教職員工(含負責人)
-需經本府教育處核備且登錄於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
(https://bsb.kh.edu.tw/)者。
▪無學籍之學員-無就讀學校之學生(員)。
**如為同住家人確診,校內教職員工生被匡列居隔,所需的快篩試劑是由衛生單位提供,不在校園快篩試劑申請之範圍。
2. 電話聯絡所屬鄉鎮市發放快篩試劑之中心學校負責窗口以下內容:
▪補習班名稱
▪所需快篩試劑數量
▪負責人或班主任備妥相關資料至中心學校領取,
▪非負責人或班主任領取,請攜帶委託書。
3.領取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16時。
▪超過領取時間接獲通知確診訊息者,請於隔天領取。
▪請先與中心學校聯繫,以事先備妥數量;領用時,請攜帶身分證件、委託書、核章簽收單、核章的領用名冊。
4.快篩試劑每人1劑。
四、除了確診者的同住家人,衛生單位已經不再開立居家隔離單,因此家長如果需要請防疫照顧假,請學校出具暫停實體課程相關證明給家長。
五、發放中心學校名單如附件檔案,並檢附快篩簽收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補習班、幼兒園)向中心學校領用名冊、校內管制領用名冊、補習班幼兒園委託書、及停課通知書供參。
六、快篩試劑領回後,校內亦須進行領用管制,格式如附件。
七、如有相關疑義,補習班請洽鄭小姐037-559692、鄧小姐037-559688;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請洽洪小姐037-559688。
分類:計畫表單 / 補習教育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鄭小姐
發布時間:2022-05-30 09: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