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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災害防救法第41條條文業奉總統108年5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0771號令公布,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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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內政部108年5月24日內授消字第1080120780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426號(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檔案清單
函文.pdf
總統府公報.pdf
發布人:國民教育科 邱淑君
發布時間:2019-06-03 11:12:20
下架日期: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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