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公告10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5月29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78242號函辦理。
二、108學年度本比賽繪畫類國小高年級普通班組新增試辦決賽現場創作(詳閱附件)。
三、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檔案清單 全國比賽實施要點.pdf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賴惠真
發布時間:2019-05-30 14:46:40
下架日期:2019-06-13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