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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師欲申請他縣市介聘相關應知悉事項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4月9日北市教人字第10830326672號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8年4月9日高市教小字第10832176300號函、新竹縣政府國108年4月16日府教學字第1083713496號函暨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108年3月28日清華附小人字第1080950054號函辦理。
二、 有關上開縣市政府學校轉知欲申請該縣市學校應注意事項,詳如附件共計7份供參。
檔案清單 1080328-國立清大附小.pdf
1080411-台北市.pdf
1080409-高雄.pdf
1080411-桃園市.pdf
1080411-台北市-附件一.pdf
1080411-台北市-附件二.pdf
1080416-新竹縣國小實驗學校.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李依珊
發布時間:2019-04-18 09:40:34
下架日期: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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