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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大湖鄉東興國民小學106學年度國小普通 第三次代理教師甄選(第三次招考)榜單


本校106學年度國小普通 第三次代理教師甄選(第三次招考)榜單:
一、錄取名單如下:
(一)正取人員:
准考證號碼 姓名
C001 鄭○帆

二、注意事項
上述錄取人員,請於7/19 上午10:00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繳驗正本證件無誤後,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錄取報到時應繳表件:所有表件依序排列成冊,相關證件自行影印一份,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如有不符或缺漏者將直接取消錄取資格。
1.資格證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及服務證明等)。
(3)國小合格教師證書、特教及幼教合格教師證書。(無者
免繳)。
(4)男性需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無者免繳)。
(5)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
(6)歷年派令或敘薪通知書。
(7)金融機構存款簿(大湖地區農會)
發布人:東興國小 劉佩琪
發布時間:2017-07-18 10:28:00
下架日期: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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