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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107 學年度運動防護員第二次甄選簡章

一、甄選名額:正取1 名,備取2 名,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8 年7 月31 日止。
三、報名資格:報名者須具備下列資格始得報考。
(一) 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且年齡在65 歲以下(42 年8 月1 日以後出生者)之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 年以上)。
(二) 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三) 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
四、報名時間:107 年11 月28 日(星期三)上午9 時起至10 時。
五、報名地點:苗栗縣立興華高級中學人事室(苗栗縣頭份市中正一路401 號)。
詳細資料請參考本校簡章。
檔案清單 107學年度興華高中甄選運動防護員第二次甄選簡章.pdf
發布人:興華高中(國中部) 劉姵茹
發布時間:2018-11-15 15:25:39
下架日期: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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