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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正式課程申請注意事項說明。

說明:
一、本縣108年度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課程申請辦法已修正,並已於107年11月5日府教體字第
1070217525號函知各校。
二、修正部分如下:
1.正式課程經費申請,不受每生800元上限之限制,請各校依計畫要點確實估算實際需求經費辦理。
2.本年度正式課程補助對象為:107學年度4、5、7、8年級(或108學年度5、6、8、9年級學生)為對象。
3.國小教練費調整為每節320元整。
4.各校務必申請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正式課程實施之。
5.各校不得以暑期育樂營模式替代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正式課程實施之。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戴秀娟
發布時間:2018-11-12 11:21:53
下架日期: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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