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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岡國小107學年度編餘代理教師甄選簡章-0808修訂版

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107學年度編餘代理教師甄選簡章-0808修訂版
【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壹、依據
一、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三、依據苗栗縣政府107年7月3日「苗栗縣107學年度國小編餘代理教師員額分配學校」函辦理。
貳、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教師法第14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
(一)第一次甄選:
具有國小一般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
(二)第二次甄選:
1.具有國小一般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三次甄選:
1.具有國小一般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且尚在有效期間。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參、甄選類別及名額
一、類別:國小一般類科編餘代理教師
二、甄選名額:一名
三、服務內容:
(一)一名主要協助教育處國民教育科業務(苗栗縣政府)
肆、報名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公告網址:
(一)鶴岡國小/校務布告欄(網址:http://www.hges.mlc.edu.tw/)
(二)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校公告
(網址:http://www.mlc.edu.tw/index.php?module=default&controller=index-
edu&action=schoolnews-list&layout=2)
(三)教育部全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
(http://tsn.moe.edu.tw/index/NewsShow.aspx?f=FUN201003161118253V1)
二、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日期時間:
1.第一次報名(限符合第一次甄選資格者)
107年8月13日(星期一) 下午1:00—2:00
2.第二次報名 (限符合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107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3:00
3.第三次報名 (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7年8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3:00
4.第四次報名 (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7年8月20日(星期一)下午2:00—3:00
5.第五次報名 (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7年8月21日(星期二)下午2:00—3:00
(二)報名地點: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苗栗縣公館鄉鶴山村197號)
伍、報名方式
一、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如附件一),通訊報名不受理。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證件請繳驗正本,驗畢發還,並繳交影本一份)
(一)報名表,加上私人簽章(如附件二)。
(二)國民身分證。
(三)最高學歷證件(外國學歷者,須附該學歷譯本、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及譯本、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入出境紀錄。譯本須經公證,另附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五)切結書(如附件三)。
(六)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限男性。
(七)同意報考暨錄取後同意離職書(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如附件四),無則免。
三、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相片二張(請黏貼於附件二報名表及附件五准
考證)。
陸、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甄試(限符合第一次甄選資格者): 107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09:00
二、第二次甄試(限符合第二次甄選資格者): 107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09:00
三、第三次甄試(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7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09:00
四、第四次甄試(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7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09:00
五、第五次甄試(限符合第三次甄選資格者): 107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08:30
柒、甄選地點:苗栗縣公館鄉鶴岡國民小學
捌、甄選方式
一、口試(50%):時間10分鐘,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 止,可攜帶簡歷。
二、教學演示(50%):時間10分鐘,教學演示科目為健康、體育或綜合活動,請自行選定版本、年級範圍、單元,考生可自備教具或運用任何教學媒材帶入試場。(教室內的單槍投影機可借考生使用)。
玖、錄取名額:依總分分數高低正取一名,主要協助教育處國民教育科業務,備取若干名。
拾、錄取總成績計算:錄取標準80分,總分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若總分相同時,以下列順序優先錄取: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人士。
二、口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拾壹、成績通知與複查
一、公告甄選結果:於本校網站最新公告欄、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學校公告欄公告甄選結果。
(一)第一次甄試:107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11時30分前。
(二)第二次甄試:107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時30分前。
(三)第三次甄試:107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11時30分前。
(四)第四次甄試:107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11時30分前。
(五)第五次甄試:107年8月23日(星期四)上午11時30分前。
二、成績複查:依規定時間親自持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校申請複查。
(一)第一次甄試:107年8月14日 (星期二)下午1時前。
(二)第二次甄試:107年8月15日(星期三)下午1時前。
(三)第三次甄試:107年8月20日(星期一)下午1時前。
(四)第四次甄試:107年8月21日(星期二)下午1時前。
(五)第五次甄試:107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1時前。
三、複查成績不得為下列行為:申請為任何複製行為、要求重新評閱、要求告知各甄試委員及工作人員相關資料。
拾貳、報到日期及規定
一、報到日期
(一)第一次甄試:107年8月14日 (星期二)下午2時前。
(二)第二次甄試:107年8月15日(星期三)下午2時前。
(三)第三次甄試:107年8月20日(星期一)下午2時前。
(四)第四次甄試:107年8月21日(星期二)下午2時前。
(五)第五次甄試:107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2時前。
二、報到規定
(一)請攜帶合格教師證(或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局存摺封面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
(二)正取人員未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為現職人員應同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視同未報到並不予聘任。
(三) 正取人員請於107年8月29日前檢附公立醫院健康檢查證明予本校人事室。
拾參、代理聘期暨薪俸待遇
一、聘期:聘期自報到日起至民國 108年7月1日止。
二、待遇: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
拾肆、附則
一、如因重大事故致試程異動,隨時於本校網站公告之。
二、凡經錄取之教師,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本校教評會通過後撤銷其資格:
(一)所提有關證件與原登記記載不符者。
(二)違反報名資格各項規定,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已應聘任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逕予取銷錄取資格。
(三)經查明有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形之一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或第33條各款之一者,應予解聘。
(四)錄取人員如經發現報名證件偽造、不實或與法令不符,或聘任後發生未能敘薪之情事時,未聘任者逕予取銷錄取資格,已聘任者應即予解聘。
(五)其他影響相關作業者。
三、申訴電話專線:037226205。
檔案清單 107年編餘代理教師簡章1070808修訂檔.docx
發布人:鶴岡國小 李桂貞
發布時間:2018-08-08 15:18:33
下架日期: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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