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表列人員參加教育部「114學年度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健康與體育領域分團」分區策略聯盟交流活動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3月5日師大健衛字第1151005622號函辦理。
二、旨揭會議資訊如下:
(一)時間:115年4月24日(星期五)8時至16時。
(二)地點: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
三、參加人員:
(一)國小:新隆國小蕭O峰校長、仁愛國小伍O勳校長、啟明國小吳O志校長、照南國小鍾O康校長、南庄國小楊O銘校長、南湖國小劉O華校長、大南國小吳O峰校長、後龍國小鍾O卿主任、教育處廖O棊課督、龍昇國小許O郎主任、照南國小羅O忠主任、九湖國小林O翰老師、南河國小劉O志主任、大埔國小吳O彬主任、六合國小陳O興主任、苑裡國小鄭O信主任、通霄國小劉O盈主任、梅園國小高O麟主任、五湖國小梁O琪主任、新隆國小詹O一主任。
(二)國中:大同高中何0志校長、頭份國中徐0斌校長、獅潭國中王0慧校長、苗栗國中彭0堯組長、通霄國中黃0斌組長、苑裡高中鍾0榮主任、頭份國中朱0文教師、烏眉國中吳0菁主任、苗栗國中劉0銓主任、新港國中小張0興主任、獅潭國中賴0峰主任、照南國中潘0琪教師、頭份國中謝0倫老師、三灣國中陳0明主任。
四、本府同意出席之校長公(差)假登記,餘請上開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如有課務亦請排代。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行政聯絡彭組長(電話:0918-168493 )。
二、旨揭會議資訊如下:
(一)時間:115年4月24日(星期五)8時至16時。
(二)地點: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
三、參加人員:
(一)國小:新隆國小蕭O峰校長、仁愛國小伍O勳校長、啟明國小吳O志校長、照南國小鍾O康校長、南庄國小楊O銘校長、南湖國小劉O華校長、大南國小吳O峰校長、後龍國小鍾O卿主任、教育處廖O棊課督、龍昇國小許O郎主任、照南國小羅O忠主任、九湖國小林O翰老師、南河國小劉O志主任、大埔國小吳O彬主任、六合國小陳O興主任、苑裡國小鄭O信主任、通霄國小劉O盈主任、梅園國小高O麟主任、五湖國小梁O琪主任、新隆國小詹O一主任。
(二)國中:大同高中何0志校長、頭份國中徐0斌校長、獅潭國中王0慧校長、苗栗國中彭0堯組長、通霄國中黃0斌組長、苑裡高中鍾0榮主任、頭份國中朱0文教師、烏眉國中吳0菁主任、苗栗國中劉0銓主任、新港國中小張0興主任、獅潭國中賴0峰主任、照南國中潘0琪教師、頭份國中謝0倫老師、三灣國中陳0明主任。
四、本府同意出席之校長公(差)假登記,餘請上開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如有課務亦請排代。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行政聯絡彭組長(電話:0918-168493 )。
| 檔案清單 |
來文.pdf 附件實施計畫.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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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林小姐
發布時間:2026-04-15 13:49:41
下架日期: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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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日期:2026-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