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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運動部輔導地方政府推展適應運動計畫申辦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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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強化推動身心障礙運動之服務能量與效能,以「多元、平權、共融」為核心願景,期讓身心障礙者於各階段均享有穩定、可近且多元選擇的運動參與機會,進而實現全民共享的運動權利,爰配合本部組織權責分工,有關原114年運動i臺灣2.0-身心障礙類別專案,由運動部適應運動司依「115年運動部輔導地方政府推展適應運動計畫申辦作業原則」銜續推展。
二、各項活動辦理期程:115年1月1日(星期四)至115年10月31日(星期六)。
三、申請期程及申辦說明會,由本府另函通知。
檔案清單 附件-115年運動部輔導地方政府推展適應運動計畫申辦作業原則.pdf
發布人:體育保健科 劉小姐
發布時間:2025-11-16 18:33:48
下架日期: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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