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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縣修正後公幼契進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遷調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

一、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八條暨「苗栗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所附資料有:修正「苗栗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如附件一)、「苗栗縣107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申請遷調作業日程表」(如附件二)、「苗栗縣107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互調同意書」、「苗栗縣107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縣內遷調開缺表」、「苗栗縣107年度申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縣內遷調名冊」及「苗栗縣107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申請遷調之單調作業程序表」及「苗栗縣107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申請縣內遷調作業審查證明文件冊」等相關表件各1份。
三、本(107)年度本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縣內遷調作業分為互調及單調二種作業方式:
(一)申請互調之相關程序:申請互調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應先經雙方現職服務幼兒園所屬機關或學校審查同意後核發同意證明書(如附件三),併相關證件於107年6月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函報本府提出遷調申請。
(二)申請單調之相關程序說明如下:
1.申請遷調之幼兒園或學校開列缺額(如附件四)於107年5月31日(星期四)前函報本府,本府於107年6月4日(星期一)公告缺額。
2.幼兒園所屬機關或學校將申請遷調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名冊(如附件五)於107年6月6日(星期三)前報府,本府於107年6月7日(星期四)公告前揭名冊。
3.本府訂於107年6月9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起假本縣文華國小辦理資格審查及公開面試作業(如附件六),並請教保員應親自檢具經幼兒園所屬機關或學校審查後「苗栗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縣內遷調作業審查證明文件冊」(如附件七)所列各表件,至作業現場辦理資格審查。
4.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原服務幼兒園所屬機關或學校應於107年6月4日(星期一)至107年6月8日 (星期五)針對前揭審查證明文件冊辦理初審。
四、綜上,請各公立幼兒園協助公告及轉知欲參加旨揭遷調作業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依規提出申請。
檔案清單 1.要點(修正發布).pdf
2.作業日程表.pdf
3.互調同意書.pdf
4遷調開缺表.pdf
5.縣內遷調名冊.pdf
6.單調作業時間表(分開)(下午).pdf
7.縣內遷調附件(審查證明文件冊).pdf
發布人:學前教育科 李詩婷
發布時間:2018-05-01 09:36:56
下架日期: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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