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訂定發布「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29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033770E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3月29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033770B號令訂定發布。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檔案清單 1070329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書辦法(2).pdf
1070329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書辦法(3).odt
1070329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書辦法(4).pdf
發布人:學前教育科 李詩婷
發布時間:2018-04-02 11:20:05
下架日期:2018-04-16








通過AA無障礙網頁檢測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768
360001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聯絡電話:037-325219 傳真電話:037-3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