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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加置人力甄選分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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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加置人力甄選簡章辦理。
二、分發之延長照顧服務加置人力自113年7月1日起依實際到職日聘任起薪,應在幼兒園依契約履行權利與義務,另應依以下規定時間內向聘用單位(分發服務學校)繳交相關文件;未繳交者,予以取消應聘資格:
(一)113年7月31日前繳交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二)113年9月30日前繳交最近二年內八小時以上基本救命術訓練證書。
三、檢附旨揭分發名冊1份。
檔案清單 (公告)苗栗縣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加置人力甄選分發名冊.pdf
發布人:學前教育科 陳小姐
發布時間:2024-07-02 22:50:07
下架日期: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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