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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協助該院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下稱國教院)113年3月26日教研課字第1131100428號函辦理。
二、國教院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商借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各1名。
三、學校如有推薦教師人選,請參閱國教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含推薦表),於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函送該院,後續將由該院依上述原則進行審查遴選。
四、檢附國教署來函及商借需求說明(含推薦表)各1份供參。
檔案清單 1130326國教院函.PDF
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需求說明.odt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郭小姐
發布時間:2024-03-29 13:59:21
下架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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