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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第2條、第5條及第7條之1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4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3080D號函辦理。
二、旨揭條款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22203080A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附件來文、發布令及修正條文。
三、旨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旨揭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周小姐(電話:02-77365790)。
檔案清單 修正條文.odt
發布令.pdf
來文.PDF
發布人:國教輔導團 郭課督
發布時間:2023-12-04 09:48:45
下架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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