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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泰安鄉士林國民小學 111 學年度附設幼兒園專用交通車司機甄選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督導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三、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苗栗縣政府辦理校車駕駛人員甄選相關規定。
貳、報名日期:111 年 9月21日﹙三﹚上午 08:00 起至9月27 日﹙二﹚下午16:00 止。
參、報名地點:士林國小辦公室總務處(電話:037-962050 轉 113 )
肆、甄選日期:111年9月28日﹙三﹚上午 10:00 整。(如無人報名,則甄選日期往後遞延)
伍、簡章索取:
一、請直接由本校網頁、苗栗縣教育入口網和就業輔導中心自行下載文件使用。
二、上班時間請前來本校總務處領取。(如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警戒第三級管制,則不開放現場領取)
陸、甄選資格及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1 項所列之情事者。
1、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或虐待兒童及少年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性霸凌、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之行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
3、有非屬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性霸凌或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之行為,經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認定有必要予以免職、解聘或解僱,並審酌案件情節,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進用或僱用。
4、教保服務機構諮詢相關專科醫師二人以上,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有傷害幼兒之 虞,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認定不能勝任教保工作。
5、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
三、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病、無不良嗜好、操守良好。
四、具職業大〈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者。
五、限六十五歲以下,男女不拘 (男性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並提供良民證。
柒、福利制度:
一、依勞動契約進用(屬不定期契約),以學校實際簽約日起進用。
二、依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敘薪(時薪 168 元),另加勞保、健保及勞退6%(政府負擔)。
三、依學校勞動契約訂定,以時薪支付薪水。
捌、報名繳交證件:(以下證件請繳交正本及 A4 影本一份,正本驗畢歸還)
一、國民身份證,男性須繳交退伍證明或無須兵役之證明。
二、畢業證書及有關的經歷證明文件。
三、職業大〈小〉客車駕駛執照。
四、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體檢合格證明,(健康檢查項目含:一般體檢檢查、胸部x光、血液常規、尿液...等)。
五、報名表(需繳交正本)。
玖、甄選地點:士林國小資源教室。(如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警戒第三級管制,則採取線上甄選,甄選管道另行通知)
拾、甄選方式︰(採總分計法) 一、書面資格審查,占 40%。
二、面試(含專業知識與素養、駕駛習慣態度等、配合學校行政能力及意願),占 60%。
拾壹、錄取名額:依成績高低排序錄用司機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拾貳、錄取聘用:
一、錄取名單於 111 年9 月28日(星期三)下午 16:00 前公告於學校網站。
二、錄取者應於 111 年9月29日(星期四)中午 12:00 前,攜帶印章及身分證至本校幼兒園報到辦理簽約,逾時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本契約工作期間為:111 年 9 月30日(星期五)起。
拾叁、附則:
ㄧ、工作時間
1、配合學童上下學時間,上午 7:00 時至 09:30 時及下午 3:00 時至 5:30 時(不含例假日、國訂假日),視學校作息運作適時調整。
2、上級政府若修改規定或搭車學生減少時,致無法繼續雇用之必要時,得提前解約。
二、工作內容
1、除準時安全接送學生上下學外,並須應學校支援相關活動。
2、配合學校支援、調派車輛。
3、參加與駕駛有關之講(研)習或訓練。如交通法規、保養維修、駕駛技術、保防訓練、行車安全……等。
4、車輛檢查、保養、清潔、維修工作、檢驗業務。拾肆、本簡章經苗栗縣政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活動時間 2022-09-20 11:00:00 ~ 2022-09-27 00:00:00
活動場地 苗栗縣士林國小
檔案清單 111 學年附設幼兒園專用交通車司機甄選簡章.pdf
發布人:士林國小 黃仲志
發布時間:2022-09-20 11:36:28
下架日期: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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