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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 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3點、第5點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1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119507C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3點、第5點,業經該署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6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119507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檔案清單 教育部國教署公文.pdf
發布令.pdf
修正規定.odt
發布人:學前教育科 李詩婷
發布時間:2017-11-07 16:43:24
下架日期: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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