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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111年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創造力、領導力、學術性向、其他特殊才能、藝術才能)初、複選時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調整乙案

一、本府110年10月26日府教特字第1100205292A號函諒達。
二、依據本縣111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為維護學生權益,旨案增加學生補鑑定機制,致原規劃作業時程需做相關調整。
三、檢附原規劃時程與調整後時程對照表1份供參。
檔案清單 時程調整 (1).pdf
發布人:特殊教育科 鍾先生
發布時間:2022-04-29 19:46:18
下架日期: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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