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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華國小徵短期代理專任輔導老師一名

一、報名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之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具國小教師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
(二)大學畢業者。
二、 甄選程序:經本校資格審查面試通過,呈請校長擇優聘用。
三、 工作內容:實施個別輔導及提供家長與教師輔導及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輔導資訊及輔導策略。
四、 待遇:日薪支付。
五、 代理時間:106年8月30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每三個月一聘(不含寒暑假)。
六、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8月24日下午16時止。
七、 報名方式:請填具簡歷及相關學歷證件e-mail至sanddr321779@yahoo.com.tw,或親赴文華國小洽輔導組吳組長或輔導室許主任報名。

聯絡電話輔導室許主任037-354465#140  輔導組吳組長037-354465#141。
發布人:文華國小 許育瑞
發布時間:2017-08-21 11:41:26
下架日期: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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