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可供創新實驗運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地理範圍、實驗期限及其他相關條件,於109年11月19日公告修正發布
一、依據交通部109年11月19日交郵字第10950142292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文、公告影本及附件乙份。
二、檢附來文、公告影本及附件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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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pdf 交通部來函.pdf 「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可供創新實驗運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地理範圍、實驗期限及其他相關條件.pdf 交通部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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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黃彥禎
發布時間:2020-12-14 11:51:41
下架日期: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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