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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5群科、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體育班、特殊教育、服務群科及藝術才能班修訂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7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78897號函辦理。
二、相關辦理時程如附件。
檔案清單 109.07.09-來文 國教署.pdf
109.07.09-來文 國教署-附件1.pdf
109.07.09-來文 國教署-附件2.pdf
發布人:學務管理科 羅諺婷
發布時間:2020-07-15 09:14:30
下架日期: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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