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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109年3月1日起新增短延時大豪雨降雨量標準案(如附件),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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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20880號函辦理。
二、說明:
(一)中央氣象局為強化短延時強降雨現象之災防預警,前於104年修訂豪(大)雨特報降雨量標準,除原本24小時累積雨量條件外,對大雨、豪雨分別增列「1小時雨量達40毫米以上」、「3小時累積雨量達100毫米以上」短延時強降雨條件。
(二)為更進一步反映短延時強降雨之致災性,以提高各界對降雨災害的警覺,強化防救災應變處置效能,爰針對豪雨中之大豪雨再增列「3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之雨量標準。
(三)有關新修訂之豪雨特報資訊,氣象局已於官網(網址:https://www.cwb.gov.tw)、「生活氣象」App及Facebook
「報天氣」粉絲專頁等處揭露,請各單位參考附件資料加強宣導。
檔案清單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函.pdf
豪雨增列短時大豪雨表格.pdf
豪(大)雨雨量分級定義修正對照表.odt
發布人:國民教育科 邱淑君
發布時間:2020-03-05 17:59:42
下架日期: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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