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辦理語文檢定考試應注意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20日臺教社(一)字第1080090522號函辦理。
二、相關訊息祥如附件。
二、相關訊息祥如附件。
活動時間 | 2019-11-25 00:00:00 ~ 2019-12-31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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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pdf 辦理語文檢定考試應注意事項.pdf 辦理語文檢定考試應注意事項-說明.pdf |
發布人:社會教育科 洪寧
發布時間:2019-11-25 16:37:19
下架日期: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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